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制度

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制度

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制度设计最早出现在中国证券市场,它的设计遵循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(下文称结算公司)根据期货合约当日的结算价格,进行当日无负债结算的制度,主要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正常利益,也是中国证券市场中风险防范、处置风险的一种手段。

股指期货的保证金制度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制定的、规定交易保证金标准、一般单位和合约单边市保证金比例、大户持仓限额、大户持仓报告标准、当日无负债结算等几个方面的设计。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是按照成交金额来计算的,一般是以双边收取,也有一定的优惠。

股指期货一手的保证金为:5500*5500*15%=7600元,在交易中只要按照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缴纳就行,并且交易所会在合约月份的最后交易日给投资者进行强制平仓。

股指期货交易中保证金比例是根据标的指数的不同,所决定的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8%,中证500指数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为10%,上证50指数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为10%,国债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为8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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